筑牢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迎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这天上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在广圩人民法庭新址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仪式暨法庭搬迁新址揭牌仪式,在全市率先对环境资源案件开展“三审合一”和集中管辖。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学农与迎江区委书记尹志军共同为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迎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健与迎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文军共同为广圩人民法庭揭牌。市中院、安庆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迎江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仪式前,洪学农、尹志军实地查看了法庭的设施布置,听取了相关介绍。
仪式上,丁文军对到场领导和嘉宾表示了感谢,简要介绍了广圩法庭迁建经过、管辖范围和主要职责,汇报了迎江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表态。
据悉,迎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适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对辖区长江流域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主要职能包括:审理环境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以及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资源、能源利用、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下一步,迎江法院将不断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方式,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形成安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效应,力求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