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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迎江区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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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迎江法院
  • 2018-09-1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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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上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张某兰、牟某某、范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该案也是迎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公诉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由迎江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钱丹昕担任审判长,刑庭副庭长祁隽担任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钮震球参与审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法系统各部门干警、社区群众代表和被告人家属等近百人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控称,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为发展下线、强迫他人从事传销活动以达到聚敛钱财的非法目的,被告人张某兰组织、领导、指挥被告人牟某某、范某某、刘某某、马某实施传销活动,并形成以张某兰为首要分子,以牟某某、范某某、刘某某、马某为骨干分子,以被告人张某力、郑某某、宋某某、李某某、倪某某、张某东、卢某某、张某文、马某某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多次以谈恋爱、找工作的名义将5名被害人先后骗至安庆市迎江区三处窝点进行非法拘禁,并致一人死亡,在全市范围内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各被告人为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以达到聚敛钱财的非法目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以非法拘禁罪且系集团犯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在长达四个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叶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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