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街道将河长巡河制度落到实处
人民路街道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来,遵循河长办巡河办法的规定,认真巡河,坚持河长负责制,积极履行河长职责。
近日,人民路街道总河长胡勋、乡级河长方世文来到新河河道(人民段)现场查看河流整体情况,发现河流存在蓝藻爆发、水体发绿发臭等问题,并及时让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将问题反馈至区河长制办公室。
总河长表示,街道及社区要高度重视巡河工作,巡河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要及时向区河长办反映,而且要做到巡河轨迹留痕,巡河记录在册,真正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