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对首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为提升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能力,5月15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员额检察官集中观摩了一起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首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庭审过程。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结合本案犯罪构成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讯问,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证据出示。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论证了被告人芦某、汪某、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增借贷金额,在催收过程中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借款人偿还债务,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该院为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增加人民群众对“套路贷”犯罪案件的认知和防范,邀请了区直相关部门和基层群众到场旁听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历时3个小时,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员额检察官根据《听庭评议表》的评议标准,从文书质量、法庭调查、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法庭辩论等方面对公诉人的法庭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出庭质效和职业素能进行了评议。
该院已建立听庭评议长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听庭评议全覆盖,通过业务交流、取长补短,有效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能力和出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