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受伤待赔偿 诉前调解来帮忙
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诉前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致人受伤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案件涉及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实际提供劳务方。但因在该起案件中,所有当事人均无书面协议,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复杂,赔偿金额计算争议较大等原因,受害人迟迟未得到应有的赔偿。
迎江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受理该案以后,在案件所有当事人均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了承包方王某、实际施工人朱某及受害人胡某进行诉前调解。经调查了解,胡某系通过朱某联系,两人一起到王某负责装修的某门面进行天花板及地砖的拆除工作。拆除中,胡某被掉下的天花板砸中受伤并入院治疗。承包方王某在胡某受伤后,也积极进行了赔偿,共计已经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近16万元。现胡某治愈出院后,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要求以上当事人对自己的伤情按照六级伤残的标准赔偿损失。
在理清本案的法律关系后,调解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经过调解,王某表示将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并表示在人的生命健康面前,多少钱都是小事,主动承担起主要的赔偿责任。朱某也愿意对胡某受伤一事进行赔偿。最终,以上当事人就具体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且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