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两为”我做什么】新河路街道法官工作室调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5月12日下午,迎江区人民法院新河路街道法官工作室应新河路街道司法所邀请,参与调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2017年5月某甲同某乙签订门面房租赁合同,租赁期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继续支付租金,甲方继续出租,直至今年五月,甲方因自用需求收回房屋,乙方认为甲方需补偿装修相关损失,否则拒不搬迁。
新河路街道法官工作室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法律释疑,就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阐明,并就解决纠纷提出了调解及诉讼两个方案的具体流程和可能预见的结果。经过与会工作人员一下午的耐心劝导,双方在街道司法所的见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为让辖区居民享受便利的法律服务,迎江法院法官工作室采取定期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将定分止争工作职能延伸至诉讼之前,将矛盾化解的场所由审判庭前移至乡镇、街道,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解纷途径,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