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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助力生态恢复 迎江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

  • 迎江法院
  • 周芸、吴秀青
  • 2022-06-0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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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一场增殖放流活动在长江流域安广江堤安庆汽渡码头(西)举行。该次活动是被告人徐某某履行迎江区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的一部分。省高院立案二庭庭长张红生、安庆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以军、环资审判庭庭长马瑜山,迎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章伏虎以及安庆市渔政办、迎江区检察院、迎江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活动。

2021年12月29日,迎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在长江流域非法采矿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迎江法院在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等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被告人赔偿生态补偿金262424.06元,赔偿鱼类资源损失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价值127360元(或放流相同人民币价值的四大家鱼成鱼602尾、鱼苗602万尾)。为了提高鱼苗的成活率,经与相关部门协商,迎江法院特意将602万尾鱼苗的放流活动选择在长江水位较高的五、六月份举行。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由被告人在省级水产良种厂名录选定购买鱼苗的厂家,苗种在投放前进行了消毒处理。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数量目前为法院系统开展同类活动最多的一次。

在世界环境日前夕开展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民众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恢复长江流域鱼类种群数量,有效改善和优化长江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增值放流活动结束以后,张红生一行参观了迎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暨长江干流(安庆段)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在座谈会上,张红生听取了安庆中院、迎江区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张红生表示,安庆中院、迎江区法院以“三审合一”模式创新环资案件审判理念,狠抓案件审判质效,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修复、增殖、补绿”等活动落实环资类案件审理的核心价值,同时通过以案释法、打造生态法治文化广场等形式提升民众环保意识,有特色有亮点。希望安庆中院、迎江区法院立足全省环资审判第一方阵,瞄准全国环资审判先进法院,形成有安庆特色的环资审判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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