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法院:集中宣判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以司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流域禁捕,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习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更是明确指出要“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为此,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起来,正在严格落实“禁渔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类的犯罪。
2022年10月28日,迎江法院将五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了集中宣判,涉及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所涉生态环境补偿金均已全部缴纳)。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宣判结束后,潘小红法官向十名被告人进行了庭审教育,深度阐述了长江禁捕的重要性以及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要求各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改过自新。
此次集中宣判,展示了迎江法院打击环境资源类犯罪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不仅彰显了法律权威,震慑了犯罪分子,还通过庭审教育起到了预防犯罪、感化犯罪、普法宣传的目的。下一步,迎江法院还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持续打击各类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类的刑事犯罪,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作者:周芸 初审:张健 终审:查港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