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欢迎访问迎江长安网,迎江区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天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迎江法院普法宣传进社区

  • 迎江区人民法院
  • 潘小红
  • 2023-04-28 15:53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旨在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体现的是党中央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彰显浓浓的为民情怀。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度,提升法治意识,在《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一周年之际,2023年4月28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走进新河街道,向辖区居民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活动现场,法官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答疑等形式从什么是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概念及该法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进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相关人员的保障措施等方面宣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切实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为平安和谐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迎江法院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迎江区人民法院 撰稿人:潘小红 审稿人:张健)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迎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安庆市华中路469号迎江区政府 电话:0556-5866422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