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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 彰显审判的温度

  • 迎江区人民法院
  • 叶晨
  • 2023-06-0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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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张军院长在国家法官学院的春季开学典礼授课中指出,“解决这些消极审判、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根本在司法理念的转变,在司法理念的现代化。”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情理法”交融,使司法裁判更大程度符合普通民众的善恶观念,促成判决的正当性和可接受度,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依据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需对被告人胡某判处实刑并予以逮捕,但被告人胡某提出其在村里承包了100多亩田地进行稻虾混养,现正值龙虾产销旺季及水稻种植时间,申请待龙虾旺季过后也就是延期75天后再执行收监。

承办法官(审判长)张健听闻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电话与被告人胡某所在的村委会联系,并驱车七十公里前往被告人胡某所在的池州市贵池区某村稻虾混养基地进行实地调查。经实地调查了解,被告人胡某自2017年出狱以后,积极改造,踏实肯干,一直从事龙虾养殖业,如果现在收监,可能会造成一年的辛苦劳作全都付诸东流。村委会鉴于胡某近些年良好的表现,主动表示愿意给胡某提供担保,希望能够延期收押该被告人。经多方沟通了解后,确定胡某陈述内容属实,承办法官同意被告人胡某提出的延期收监申请。被告人胡某对法院的决定表示感谢,并书面承诺延期执行期间服从监管,待龙虾旺季过后立即向法院报到,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监禁刑。

刑事审判不仅要发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还要将“情理法”融于一体,实现上合天理、中符法律、下应民情,充分彰显人文关怀。迎江区人民法院刑庭在这起案件的执行环节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审慎行使裁量权,既真正做到保持法治定力,依法依规办案,同时又认真倾听被告人的实际困难,为其提供帮助,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刑事审判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迎江区人民法院 撰稿人:叶晨 审稿人: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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