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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圩法庭:依靠群众化解矛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 迎江区人民法院
  • 吴秀青
  • 2024-01-1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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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迎江法院广圩法庭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耐心调解,妥善处理了一起长达六七年的“菜籽油”加工合同纠纷,双方多年积怨最终得以化解。

四百余斤菜籽油引发的纠纷

2015年至2016年这两年期间,古稀老人王大富(化名)在陈有福(化名)经营的油料加工厂存放了四百余斤菜籽油和近两百斤菜籽油饼。2017年底,该油料加工厂面临征迁,陈有福将王大富的菜籽油和油饼进行了处理。王大富认为,油料加工厂、陈有福擅自出卖其菜籽油和油饼,应按市场价格补偿其损失。陈有福则认为,王大富的油卡显示的存期为一年,现已过期,且其已经履行了通知王大富取回菜籽油和油饼的义务,不应予以补偿。2022年12月6日,王大富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民警通知陈有福予以调解。但王大富、陈有福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现王大富一气之下将陈有福、油料加工厂起诉至法院,形成本案纠纷。

庭前调解无功而返

广圩法庭承办法官意识到此矛盾的涉及面虽小,但是王大富系古稀老人,且双方积怨已久,如果不妥善解决,矛盾不能彻底消除,还会产生新的纠纷。庭前,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询问了双方的调解意向,希望能调解解决双方的矛盾。但调解过程中,王大富、陈有福均表示不同意调解,且王大富对于法院的调解行为很不理解,认为其证据充分,法院应及时居中裁判,而陈有福认为,在法院判决后他肯定会提起上诉。庭前调解无功而返。

从“枫桥经验”找寻突破口

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始终不变的根基和本色,“枫桥经验”的本义就是依靠群众把矛盾化解于基层。出于这一点启发,为了充分汇集民智,承办法官邀请现场旁听的双方亲友、与陈有福年龄相仿的法庭物业工作人员及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参与调解劝说,意图疏导双方情绪。

凝聚民力化解矛盾

通过多方努力、耐心劝说,陈有福表示:“既然事情到这个地步,我愿意一次性支付王大富XXXX元,当场给付,并要求收回存油(饼)卡。”王大富表示:“同意此调解方案,同意将存油(饼)卡原件退回给陈有福。”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签订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一起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妥善化解。

回顾这次调解过程,正是群众的群策群力,才让原本看似牢不可破的死结层层松脱,原、被告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群众成了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广圩法庭对这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正是“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把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根本路径的又一体现。(迎江区人民法院  撰稿:吴秀青  初审:张健  终审:查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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