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迎江法院对一起因商标侵权行为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某公司于2015年设立并生产某牌系列食品,2019年取得注册商标。2024年8月,其发现某便利店售卖侵权商品,遂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经该局主持行政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4年9月18日达成调解协议。
随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迎江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查,迎江法院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遂作出司法确认民事裁定,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这是迎江法院首次对行政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实现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零”的突破,强化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与有机互补。下一步,迎江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司法担当助力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迎江区人民法院 供稿:李歆 一审:李静 二审:应海庆 三审:蒋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