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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刃而解】先行调解让纠纷从“有结”到“有解”

  • 迎江区人民法院
  • 倪明华 夏菲
  •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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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耄耋老人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紧紧握着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说:“这位调解员真不错,解开了我的心结!”

耄耋老人是一小区业主,某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自2020年以来老人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因而拒绝支付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所欠物业费及利息三千余元。    

经征得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先行调解“快车道”,由特邀调解员倪明华进行调解。调解员立即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分明感觉到双方之间紧张的气氛。该纠纷进入法院前已经多次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达成合意,于是调解员转变思路,没有直接从法律关系入手,而是通过“背靠背调解”分别倾听双方的“苦水”、唠家常、讲情理,让双方的对立情绪“降温祛火”。

物业纠纷一头连着居民的“幸福感”,一头关系着物业公司的有序发展。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调解员邀请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引导双方充分陈述意见,进而归纳争议焦点,靶向破题。针对业主提出的卫生清洁不及时、公共设施维修拖延等问题,调解员建议物业公司找出原因,改善工作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调解员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向业主解释支付物业费的必要性。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的态度明显缓和,此时,调解员借用“六尺巷”故事,倡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最终,业主补交了欠费,物业公司承诺优化服务并放弃利息。

调解从开始到结束仅用了7天时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持续5年多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实现了调解“加速度”。调解员倪明华表示,先行调解以法律为基础,结合情与理,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心民意,把法讲透、把理说通才能让纠纷从“有结”变为“有解”。

今后,迎江法院继续发挥先行调解成本低、效率高、方式灵活的优势,及时将矛盾纠纷处理在当下、化解在诉前,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迎江区人民法院  供稿:倪明华、夏菲 一审:李静 二审:应海庆 三审:蒋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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