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回货款了。调解员,感谢您,您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心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原告如是说。
原告与被告本是多年合作的两家企业。2020年双方签订了《纸箱采购合同》,原告按约提供了纸箱,但被告尚欠2万余元货款迟迟未付。经催要无果,原告将被告起诉至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立案人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明确,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给特邀调解员曾盈盈先行调解。
调解员仔细阅读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对案情有了初步了解,按诉状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到被告,口头告知原告的诉求及事实与理由。被告承认欠款的事实,但表示由于公司运营资金有限,暂无足额资金偿还。作为律师,调解员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向被告释明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重要性、逾期付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同时建议双方考虑到多年维系的合作关系,从长远利益出发,互谅互让。经过调解员耐心的释法说理,当事人的”心结“逐步被打开。原告率先作出让步,同意放弃部分欠款金额以及利息,被告也表示尽快筹措资金还款。于是,调解员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拟定调解协议,由被告分两期偿还欠款2万元,并引导双方使用多元调解小程序在线签字,既缓解了被告的资金压力,又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方企业“共赢”。
第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但原告未收到货款。调解员随即联系被告,被告表示因工作忙碌忘记还款期限,立即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并感谢调解员的提醒;在第二笔还款期限届满前20天,被告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情景。
这是迎江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通过“先行调解+执前提醒”,既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和调解经验,也有效维系了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切实缩短纠纷化解周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后,迎江法院将继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法律框架下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迎江区人民法院 供稿:夏菲 一审:李静 二审:应海庆 三审:陈世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