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面对某租赁场所内,因案件被执行人尝试私自处置涉案设备,引发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对峙的情况,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公安干警协同配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同释法明理,使冲突得以妥善化解。
这次冲突源于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租金、水电费、违约金共90余万元,且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未向法院报备的情况下,自行联系某二手设备回收公司,试图对租赁场地内的相关设备进行处置。
申请执行人发现后,赶赴现场予以制止。而回收公司因此前已支付定金,希望能够完成交易,双方因此产生分歧,现场人员情绪较为激动,出现了言语争执甚至肢体对峙的苗头。接到情况反馈后,迎江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公安民警协同配合,开展现场调解与秩序维护工作。
执行干警秉持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一方面,向回收公司负责人依法进行解释,告知其被执行人处置涉案设备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相关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提示其继续参与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执行干警也积极劝导申请执行人,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与协调,回收公司最终同意停止相关作业并撤离现场,现场紧张氛围得以缓和。
针对被执行人处置涉案财产的行为,迎江法院已启动相关核查程序,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核查结果依法作出后续处理,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迎江法院将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以高效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迎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邓远海 一审:江余 二审:应海庆 三审:陈世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