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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检察民法宣讲进行中,“未”爱脚步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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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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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思维和权责意识,加大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力度, 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马雪征走进龙狮中心小学,为全体师生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民法典》专题法治课。

  法治课上,检察官用生动形象的案例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向师生们传授了《民法典》中有关民事行为能力、高空抛物、见义勇为等相关法律知识,让孩子们认识到一生的每一个民事行为都与《民法典》有着不解之缘。在课堂上,同学们积极参与检察官的提问,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小明在放学回家路上被一个从天而降的水杯砸中,造成轻伤,在无法找到水杯主人的前提下,那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物业要负责!”
  ——“二楼以上住户都要赔!”
  ——“查监控,找水杯主人!”

  同学们积极互动,答案不一,检察官作出解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检察官讲解言辞真切、贴近现实,现场氛围活跃,孩子们听得全神贯注,不时发出阵阵掌声。

  接下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将多措并举,全方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折不扣把实施民法典贯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与老师、广大同学和家长们一起,共同守护、见证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撰稿:马雪征 审核:汪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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