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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支持起诉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 沈亮
  • 2022-08-0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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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基础性的民事检察职能,旨在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排除弱势群体合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各种阻碍,以此发挥民事诉讼解决矛盾纷争、促进依法维权的作用。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支持起诉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

大飞(化名)和丽丽(化名)婚后生育一子小明(化名),双方协议离婚后约定小明的抚养权及监护权归丽丽,抚养费由大飞每月付800元直至小明18岁,但自2020年5月起,大飞未按约定继续支付抚养费,由此产生纠纷。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对诉讼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认为大飞拒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该院依法支持起诉,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2万余元,且自2022年7月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800元,至原告18周岁止。

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融入为民司法大局,通过支持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主体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利,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民法典宣传和民事检察工作结合,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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