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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进“新房” 暖了“心房”

  •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 沈亮
  • 2023-05-0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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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买的房子却被人占着住不进去,你们帮帮我吧!“ 2022年3月,56岁的赵某(以下皆为化名)情绪激动地来到迎江区人民检察院诉说着,“从打官司到现在4年多了,法院也将房子判给了我,可到现在别人还天天住在里面,法院判决难道是一张白纸吗?”检察官一边安抚申诉人的情绪,一边耐心倾听赵某的诉说,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

为厘清案情,检察官从法院调阅卷宗、实地调查,发现该起纠纷主要由钱某引起。赵某于2013年9月购买钱某待建拆迁安置房一套,钱某因经济纠纷,为偿还债务,又将该安置房转售给不知情的孙某,并制作虚假拆迁安置协议。2019年4月,赵某在得知钱某将该房屋“一房二卖”后,将钱某诉至法院,要求将该安置房屋交付给赵某。但钱某将钥匙交付孙某,孙某装修该安置房并入住。法院依法判决将房屋交付赵某,可另一购房者孙某拒绝搬出该房。

面对双方的冲突矛盾,积攒多年的怨愤,如何才能有效化解,解决难题呢?检察官反复思量,该案件若仅仅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不能从实质上解决执行难问题,若能化解案件当事人的心结,必能化开积怨,促进社会和谐。

为妥善化解矛盾,检察官反复奔走于各方,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努力做通各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当事人均有了和解意愿,但都担心和解不能实际履行,没有效果。为促使和解有效的达成,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在区委政法委协调下,公检法三方共同参与组织和解。经过多方努力化解纠纷,成功使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执行和解协议。这起持续4年的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赵某终于如愿住进自己的“新房”,窗明几净,岁月静好一片祥和之景也温暖着赵某的“心房”。“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做到既解群众“法结”又解群众“心结”,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可触。(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沈亮  审核: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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