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路同行守碧水,增殖放流复生态
-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 沈亮
- 2023-06-06 09:30
- 次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为进一步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效恢复受损渔业资源,6月5日上午,在世界环境日及全国“放鱼日”之际,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迎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庆市渔业渔政办公室、迎江区人民法院、迎江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法治宣传活动。
老东门汽渡渡口放流现场,生机活泼的万尾鱼苗游入江水,“安家”于江水,守护长江母亲河。本次活动向长江投放鲢鱼、鳙鱼等鱼苗104万尾、成鱼102尾。所投放鱼苗均按照要求经检验检疫、测量、计数,农业部门全程提供技术指导,最大程度保证科学放流、提高成活率。
其中部分投放的鱼苗费用由一起非法采矿案件当事人朱某出资购买。朱某承担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经普法教育,赔偿义务人与区检察院达成了生态赔偿协议,支付生态修复费1.7万元,用于购买增殖放流的鱼苗和成鱼。
同时,检察干警现场以案释法,为现场群众生动讲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增殖放流活动的目的及意义,鼓励公众争做“长江大保护”的参与者,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增殖放流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践行“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农业农村部门的联动和配合,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沈亮 审核: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