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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并销售医用口罩注册商标标识 依法提起公诉

  •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 沈亮
  • 2023-08-2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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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雷某某、汪某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2022年8月至11月,被告人雷某某、汪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根据客户提供的医用防护口罩相关标识,在其经营的纸张加工厂进行加工生产,共伪造“如喜”牌不干胶箱贴10万件,“如喜”牌防伪刮刮卡5万件,伪造D.C.U(金翔瑞)牌合格证250万件,上述两种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共计265万件全部予以销售,销售金额17700元,违法所得2655元。

检察官说法: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行政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核准注册的,能够区分不同商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的标志。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本案中,被告人雷某某、汪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伪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并予以销售,共计265万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是制假、售假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样侵犯了商标注册人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严守法律底线,培养尊重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切勿因为一时贪念而制假售假,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沈亮  审核: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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