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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忧 专业高效暖民心

  • 迎江区司法局
  • 何惟荃
  • 2022-10-2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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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某某,因为没什么文化,所以常年跟着丈夫辗转安庆各个工地打工。

2020年11月份,我通过某建筑劳务公司的招聘,被安排在安庆某医院建设项目从事木工工作。2021年3月4日上午,我在进行木工材料转运清理作业时,不慎摔倒受伤,被送往当地卫生院救治,后又辗转多家医院治疗。经诊断我的右手食指中节及远节指骨骨折,被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十级。随后我到该劳务公司要求赔偿,却屡次遭到拒绝。万般无奈下我来到安庆市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我,告知我是农民工工伤,可以通过法律援助走诉讼途径维护权益,特别为我开辟绿色通道、免经济困难证明当场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

承办的法律工作者很快会见了我,在查看了材料、了解了情况后,他清晰地给我分析了情况。告知我像我这种情况工伤赔偿一定是有的,但因为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是否能争取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争议,他会帮我多找些对应的发条和本省的判例,为我竭力争取;另外工伤赔偿类案件一般要仲裁前置,但我超过退休年龄的情况可能会被仲裁院不予受理,虽然会耽误一点时间,但他会准备好所有材料,尽快把诉讼程序启动。经过律师的分析,我心中的石头放了下来,在律师的帮助下一步步开始走诉讼程序。

2021年12月,迎江区劳动仲裁因我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日,承办人员向迎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月14日,迎江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通过协商我们达成一致,由单位先协助我办理工伤保险赔付部分,剩余由公司承担部分协商不成再行起诉。2月份工伤保险支付部分赔付到位后,公司又开始推诿扯皮,无奈之下我们再次启动诉讼程序,承办人员在梳理案件过程中准确抓住焦点、难点,花费大量的时间帮我找法条和法律判例,最终才能使我获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承办人员的意见,依法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共计33478元。

历经两年的诉讼过程,通过法律援助的帮助,我最终获得了共计11万余元的赔偿,我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对法律援助和承办人员近两年的不懈帮助很是感谢。我们农民工往往疏于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尤其类似于本案中的郑某某这样的特殊情形,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与支持,立法的完善、民生工程的保障、判决机关的人性化,愈加充足保障每一位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郑某某口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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