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乡“三严”抓好六小“警民联调”
近年来,我乡以“小案件、小纠纷、小隐患、小信访、小难题、小民生”六小为切入点,深推“警民联调”。
严格推进,无缝对接。在乡综治中心建立警民联调室,在各村成立治安联防室,构建以警民联调室为中心、以治安联防室为骨干的调解网络。按照治安调解工作规范、司法调解程序及时受理调处派出所日常发现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派出所民警受理纠纷后,由警民联调室进行分流、受理、调查、处理、归档流程进行,对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的,最终归由民警依法处理。
严丝规范,突出建设。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强化调解员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方面的能力。明确在接处警工作中一般矛盾纠纷可当场调处的,进行当场调处,必要时制作调解协议;对疑难复杂和不宜当场调处的,民警必须认真做好现场笔录、现场取证等先期工作。明确首接民警的取证责任,防止矛盾纠纷移交给警民联调室时因取证不及时造成相关证据灭失,给后续调解工作带来不便。针对有些纠纷虽经调解但可能会出现反复的情况,需建立回访制度,通过电话联系或上门等方式对矛盾双方进行回访,开展跟踪预测和跟踪服务。
严抓务实,取得实效。保证警民联调室24小时随时可以受理、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警民联调室对群众110报警、日常警务工作获取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和苗头,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及时作出预警,提前介入处理或提醒社区民警、基层调解组织关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打牢社会和谐根基。(新洲乡 撰稿人:李琳 审稿人:程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