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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法院马力全开——以先行调解之名将实质性解纷落在实处

  • 迎江区人民法院
  • 夏菲
  •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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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深做实多元调解,提升先行调解规范化、专业化水平。2025年,践行先行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先行调解的优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先行调解案件3500余件,调解成功2300余件,调解成功率近60%。2026年,继续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扬鞭奋蹄之势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前端。 

年前四天化解一起缺失十四年的抚养费纠纷

2026年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年味尚浓,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却已经忙碌起来了,有的电话联系当事人协商还款事宜,有的阅读卷宗酝酿调解方案,还有的……

“潮老师,您在做什么?”

“有个抚养费纠纷,好不容易在春节假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现在整理卷宗准备交回法院。”特邀调解员潮桂生说道。

原来,任某与黄某2012年9月协议离婚后,父亲黄某始终未支付抚养费,母亲任某独自抚养孩子,承担着生活、教育、医疗等多重经济压力。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任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约计21万元。

考虑到案件涉及家庭成员间关系及未成年人利益,经征得当事人同意,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给特邀调解员潮桂生先行调解。调解员接收案件后电话联系任某,耐心倾听她的诉求,安抚她不安的情绪,可是随即摆在调解员面前的问题是联系不上黄某,任某也无法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就在进退两难时,调解员从与任某的交谈中得知黄某一位同学的联系方式,于是拨通了电话,从情理法多维度与其沟通,恳请其从维护亲情、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协助劝说黄某主动联系调解员。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不懈努力,调解员终于接到黄某打来的电话。调解员向其道明先行调解快捷、方便、灵活的优势,并从法律层面释明作为父亲离婚后虽然不直接抚养孩子,但应尽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能不给付抚养费。调解员语重心长的话让黄某心生愧歉。然而,接下来调解员面对的问题是,双方虽然在离婚时约定黄某支付抚养费,但对于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没有明确约定。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而另一方手头紧。面对调解困境,调解员采取“六尺巷调解法”,劝导双方以让求和——调解员劝说黄某体谅任某独自抚养孩子的含辛茹苦,劝慰任某理解黄某经济拮据的现状。经过多轮沟通,调解员平衡双方的利益,拟定分期付款协议,既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农历2025年最后一个工作日,调解室里没有针尖对麦芒的尖锐,调解员指导双方当事人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调解员用心、用情、用法,充分运用春节前最后四天时间,让缺失十四年的抚养费有了着落,也让当事人能够安心回家过年。

在处理家事纠纷时,迎江法院更加注重用调解的方式提高解纷效率,以更柔性的方法兼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修复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传递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年后上班第三天成功化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

丙午马年春节假期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

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转让的方式获得在服装上使用一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却发现某服装商行(以下简称商行)在同类商品上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近的商标标识,极易误导消费者,降低公众对该注册商标所指向的商品信誉,同时损害了原告商标的信誉承载功能,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商行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注册商标权的商品,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等其他费用。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给特邀调解员余深海先行调解。调解员阅览卷宗初步了解案情后联系商行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通过关联案件找到商行的同行,让其转达调解事宜。调解员联系上商行时,表明身份,说明诉讼之事,释明先行调解相对于诉讼程序的优势,鉴于商行在本地,调解员建议不如见一面。在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向其出示了原告提供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商行发现要素式起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所列的被告地址并非自己的,所以不认可自己是被告,也不认可实施了起诉状中所说的侵权行为,且不愿与公司沟通。为此,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列举典型案例,向商行解释商标权的法律法规。商行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侵犯了公司的商标权,同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但表示赔偿金额较高,难以接受。随后,调解员从商行的经营规模、侵权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劝说公司适当降低心理预期和赔偿金额。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后,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商行于年前支付了赔偿款项,然而因为春节假期无法查明公司是否收到该款项。春节假期结束后上班的第三天,调解员核实公司已收到商行的赔偿款,而此时商行又对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书的有效性提出质疑。于是,调解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商行解释,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商行表示理解。

新年伊始,迎江法院用“低成本、高效率”的先行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引导本地企业合法使用注册商标。(迎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夏菲 一审:李静 二审:应海庆 三审:陈世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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