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西法院道交团队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肇事人当场履行完义务,案件未进入诉讼阶段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熊某与姜某均是岳西县河图镇常住居民,2023年6月14日,双方在河图镇某路段发生车辆碰撞,造成姜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熊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熊某车辆仅仅购买了交强险,对于姜某损失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姜某遂起诉至法院,经过司法鉴定,姜某受伤致其T5、T6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在诉前调解员的多次沟通下,熊某坚持认为保险公司就是代其赔偿,且交警部门不应认定其全责,拒绝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还多次表示会向姜某索要车辆维修费,事态随时可能会进一步扩大、恶化。承办法官了解了本案的特殊性,经过仔细审查、梳理,发现熊某是居住在河图镇的外省单身人员,家里没有其他成员,平时也很少与他人交往。为彻底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决定直接前往河图镇,联动了村、镇政法委、司法所部分领导,结合法理、情理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劝和,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熊某当场履行了其义务,该起交通事故就此化解。
通过诉前调解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是深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做实的一个缩影。今后,岳西法院将在各方的协调配合下,继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坚持案结事了,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