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店前镇在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实践中,采用多种教育方法综合法,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效果和水平。
一是诱导式教育。针对新入矫、认知能力弱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报到时以交流谈话的方法,循循善导,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享有的权力,引导其认罪悔罪伏法;在入矫宣告中,用威严和震慑的方式宣告其犯罪事实、执行社区矫正的期限以及遵守的规定等,并进行考试,促使其守法遵规服从监管。
二是指导式教育。针对有心理障碍和不良情绪的社区矫正对象,借助心理咨询机构对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稳定其情绪,疏通其心理问题;对家庭、个人发生重大变故的对象,以交心谈心的方法,通过双向交流并且辅之以适当的人文关怀,促使其平稳心态、恢复信心,从重大变故中坚强起来,主动去适应外在的环境。
三是鞭策式教育。针对现实表现较好或有明显悔罪表现或有明显改好表现的对象,用肯定和鼓励的方法,对其细微的进步给予肯定和表扬,调动其内在的积极因素,对违规处罚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社区矫正对象列入重点对象,实行从严管控,以此形成鲜明对比,激励表现差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向上,向表现好的对象学习、靠拢。
四是帮扶式教育。在日常教育中,工作人员通过微信随时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沟通,全方位了解其工作、生活、学习情况,以此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情况,因人制宜开展就业培训、指导,适时推送与其特长匹配的就业信息,鼓励有创业想法的人员自主创业,对保外就医、行动不便的人员定期开展帮扶慰问,使其感受到温暖。
五是震慑式教育。针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人员,指出其违规性质和可能承担的后果,告诫其要认真反思并作出书面检讨或保证,促使其自我反省,不再重犯。同时还将违反监管规定被训诫、警告甚至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月度学习教育会上通报,以此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