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前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症下药
为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不断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近日,店前司法所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按照在矫阶段分类实施在矫方案,对辖区内的数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分批次的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及谈话,有效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社区矫正对象身份特殊,其犯罪原因、个人情况乃至家庭情况、交友情况都不尽相同。为了更好地推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店前司法所针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犯罪心理及犯罪原因,通过矫正小组综合评定每个在矫对象的入矫时间、犯罪原因、犯罪类型、改造表现、再犯罪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形成研判报告。在平时的矫正工作中,根据制定的矫正方案的不同,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化、个别化管理。对于综合评定比较、犯罪可能大的社区矫正对象,从手机定位、日常报到、外出请假等方面予以重点监管。例如,组织相同罪名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认真分析犯罪原因、社会影响,更深刻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积极进行自我改造。
通过推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化管理真正实现了个性化、针对化矫正,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改造责任意义重大,对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