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安徽省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岳西县公安局调查核实、岳西县见义勇为人员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对李道磊、储浩伦救火、救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李道磊,男,1991年1月出生,汉族,岳西县包家乡人,现为岳西县文化馆工作人员。
主要事迹:2026年6月17日14时许,岳西县天堂镇智胜时代城小区8号楼29楼一户居民家中突发火灾,现场火势攀升迅速、浓烟弥漫,火情蔓延快,严重威胁该户以及整栋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发当时,他准备外出上班时,在楼梯间察觉浓烈烧焦异味,发现2902室浓烟大量外溢。危急关头,他毫不犹豫取来灭火器,主动投身火场救援。面对高温明火与刺鼻浓烟,他冲锋在前、无惧危险,持续压制火情,即便吸入浓烟导致咽喉不适,仍多次更换湿毛巾防护后继续扑救,并坚守至火情可控,确认人员平安后,才悄然休整、正常到岗。
储浩伦,男,1996年10月出生,汉族,岳西县来榜镇人,现为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民警。
主要事迹:2026年6月17日14时许,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民警储浩伦在所住小区29楼等待电梯时突然发现邻居家浓烟涌出,储浩伦同志不顾自身安危,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他第一时间查看现场情况,拨打119火警电话,为尽快确定屋内人员被困情况,控制火势蔓延,他贴近墙面、俯身低姿,在浓烟中摸索进入各个房间,快速开窗通风,并在次卧发现一名女童,他将女童护在怀里迅速转移至安全地点,确认孩子身体无恙后再次折返现场,全力扑救火情,有效遏制了火势进一步扩大,待消防员赶到现场,彻底扑灭余火,储浩伦同志才默默离开现场。
本次公示自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岳西县见义勇为人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综治协调室)反映。电话:0556—217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