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检察院追诉的一名涉恶犯罪集团主犯获刑
2019年3月5日,由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全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一审宣判,首 要分子王某全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等刑罚。
此案审查起诉过程中,该院发现涉案人员王某文积极参与王某全等人共同敲诈勒索5000元的全过程,并参与分赃,是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之一,但侦查机关未将该王移送审查起诉,遂要求侦查机关补充移送起诉。王某文被提起公诉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