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岳西县人民法院石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案件。
5月22日,石关法庭受理了某银行诉张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法庭迅速安排人员送达,因案件标的较小,本欲现场调解,但到达张某甲家中后,因张某甲年逾七旬、听力不好,法官助理王敏与其沟通不畅致调解未果,遂送达传票通知开庭。
6月4日,该案如期开庭,张某甲未到庭,案件只能缺席审理,由于案情简单,很快法官便制作了判决书。
6月12日,王敏再次来到张某甲家中,欲向其送达判决书,适逢其子张某乙在家,张某乙得知工作人员来意,表示愿意归还借款,希望法庭能调解结案。王敏考虑张某父子家庭贫困但忠厚老实,遂约定好时间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6月16日一大早,张某乙带父亲来到法庭,待银行工作人员到庭后,王敏向双方释法明理,通过多次沟通,张某甲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银行在利息和还款时间上均作出让步,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对法庭工作人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调解做法,张某父子表示真心的感谢。(吴建业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