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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镇:酒友聚会身亡引发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介入彰显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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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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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镇程某与田头乡柳某是多年的酒友。5月3日中午,柳某因情绪不佳来到程某经营的猪肉店,邀请程某共进午餐,程某最初以已经吃过为由拒绝。柳某到隔壁饭店点了两碗面条后再次邀请程某,程某见朋友心情不好便不再推辞,两人吃面过程中,柳某提出要喝两杯,程某遂购买一壶散装酒相陪。期间,程某家中有事便先行离去,后柳某感觉身体不适自行前往卫生院进行救治,经过2个小时抢救后身亡。

事情发生后,柳某家属情绪几度失控,认为柳某的死亡与程某和他之间的饮酒行为有直接关系,要求程某赔偿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8万元,否则将提起诉讼。而程某十分委屈,认为该酒局并非其主动促成,其买酒陪喝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且他因家中有事中途离开,双方饮酒过程中他也未进行任何劝酒行为,认为他不应当对柳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5月4日,死者柳某家属请来法律顾问在菖蒲镇政府与程某进行首次谈判,此次谈判不欢而散。5月5日,综合考虑到涉事双方家庭情况及当前矛盾激化的迫切程度后,菖蒲镇联合田头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菖蒲派出所、菖蒲司法所、田头司法所共同进行调处。

5月5日下午,经过涉事两乡镇各部门的多轮努力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于程某在与柳某的饮酒过程中并无劝酒行为,但中途离开未对饮酒的柳某尽到照管义务,其应当对柳某的死亡有一定的过错责任,但程某家庭条件困难,并且是残疾人,且该酒局是柳某在清醒的情况下主动提出。最终调处由程某赔付柳某家属人民币1万元整用于处理丧葬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此次人民调解结果的形成,是综合考虑到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因素后的结果,是充分考虑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求后的结果,是充分考虑到“文明、和谐、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后的结果。酒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聚餐饮酒既是物质生活的体现,又蕴含着深厚的精神文化内涵。聚餐饮酒发生侵权纠纷后,人民调解的介入,更有利于促进法理、情理、事理的高度融合,更有利于基层稳定和善良风俗的发扬,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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