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岳西法院中关法庭携手辖区菖蒲镇菖蒲村,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本次系原告汪某与被告余某某、第三人汪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责任一案,汪某某委托余某某加工木料,余某某在接受委托后,邀请汪某一同加工,不幸的是,在加工过程中,汪某的手指不慎被电锯锯断。事故发生后,汪某、余某某、汪某某三人就赔偿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汪某遂起诉至法院。
中关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发现该案件当事人关系亲密。若简单地进行判决,不仅可能无法真正化解矛盾,还可能进一步加深各方之间的隔阂。为妥善处理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直试图调解矛盾。但是由于各方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就在案件经过两次庭审后,承办法官决定联合当事人所在村一同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入了解各方的诉求和实际困难。一方面,法官向被告余成林详细讲解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其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耐心地向原告说明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引导其理性看待赔偿问题。同时,法官积极联系第三人,了解情况并协调其在合理范围内给予一定补偿。村委会工作人员凭借对当地情况的熟悉以及在村民中的威望,从邻里乡情的角度出发,对各方进行劝解,引导大家相互理解、相互让步。
经过近3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作者:柳林满、郑浩源 初审、终审:岳西县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