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有个包裹请您签收一下……”。近日,岳西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一幅江苏邮寄过来的锦旗。

2024年10月28日,岳西法院依法判决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储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购门款13000元。该判决生效后,储某未履行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朱女士遂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又因被执行人储某人在外地,且一度不愿意配合执行工作,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执行工作并未因此而停滞。执行干警坚持与被执行人储某保持沟通,不断进行释法明理工作,逐渐地,储某的态度从一开始的抗拒、抵触变成了接受。第三周,储某主动地联系执行干警,将案件履行完毕。案款到账后,岳西法院联系朱女士再次核对收款账户,她知道案款即将发放,为特意感谢执行干警,这才有了开头一幕。
从判决到执行案结事了,仅仅一个半月,一面锦旗,既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勉励。下一步,岳西法院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把握年关执行窗口,力争将更多的“纸面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曹丁、殷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