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诉讼不诚信 或将被追责
6月23上午,岳西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在庭审中,依法处理诉讼代理人不符合代理资格的行为。
该案件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庭审过程中,一方代理人张某以该公司员工身份参加诉讼,在介绍自己所代理公司信息时闪烁其辞,也未提供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经审判长慎重询问,并告知其诚信诉讼原则及违反诚信诉讼的后果后,张某承认自己不是所代理公司的员工,向法庭承认错误,请求谅解。审判长对其进行训诫,取消其代理资格,责令退出诉讼委托人代理人席位,仅允许作为旁听人员旁听。
诚信是法治社会健康有序的基石,打官司需要讲诚信,不诚信诉讼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浪费司法资源、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还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当事人若妨害诉讼将会受到司法制裁,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