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西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赴医院为身患残疾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在严格执法中维护法律权威,在温情管理中传递司法温度。
陈某因犯盗窃罪,经岳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陈某是一名五保户,从小右腿残疾,行走困难,最近因病住在鸿福医院。为解决矫正对象入矫报到的困难,7月6日,岳西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县法院一同上门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办理入矫手续,实现判决生效与入矫报到无缝衔接。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讲解了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并嘱托医院管理人员协助做好陈某社区矫正期间监管工作。
此次人性化的入矫报到,我局将自身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将上门服务延伸至社区矫正对象,从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着手,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助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