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迎接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3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开展“3•15”医美行业专项检查行动。
联合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随机抽查辖区数家美容机构,重点对医疗美容机构资质证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超越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是否存在虚假夸大的宣传标语等问题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美容机构存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健康证过期未及时补办、美容产品保质期外包装被拆除、销售食品和保健品未备案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踪回访,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并就行业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检察机关温馨提示:生活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机构,选择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的,一定要选择有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正规合法机构,选择依法取得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和器械,谨防掉入“美丽的陷阱”。
作者:姚鸿志、龙眷姳 初审:姚莉 终审:汪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