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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拆迁还房起纠葛  父女反目五年诉讼路——宜秀法院法官悉心化解续亲情

  • 区法院
  • 卢文忠
  • 2021-08-0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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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7日下午,宜秀法院法官卢文忠去大桥办吴祥社居委进网格时,社区和街道干部特地向他反映了发生在社居委的一桩棘手的家庭纠纷。同为社区居民又是父女关系的江某银与江某两户因为原大家庭分得拆迁安置房在家庭成员之间分配问题上而闹得不可开交,打官司就已经打了五年,父女关系弄得很僵,视同旁人。这次江某又将其父亲江某银告到了宜秀法院,前期因不能顺利办到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江某银认为是社居委和办事处在故意卡他并帮助江某打官司,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并两次越级上访。大桥办事处和社居委干部提及这桩纠纷和这对父女可谓愁肠百结,恳请法官帮助化解。

原来,村民江某银于1993年经乡政府批准在村里建造了三间楼房,后来家庭对房屋又进行了改造扩建。江某银夫妇育有江某、江某敏、江某婷三个女儿,大女儿江某于2005年8月出嫁到本村其他村民组,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2010年政府需对江某银家庭房屋进行拆迁,当时江某及其女儿柯某灿的户口虽然已从江某银户分立,但根据拆迁政策江某母女拆迁安置的户口认证仍旧在江某银家庭户,2015年初,大桥办将江某银家庭户认证分得的安置房屋交付给江某银,由于家庭成员间发生矛盾,江某银夫妇与大女儿江某、女婿柯某东夫妻对安置房的分配及其配套费领用等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派出所几度出警协调无果,从此父女矛盾日渐加深。从2017年6月,江某就将她父母告到法庭,以自己名义起诉或以女儿柯某灿名义起诉,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父女、外甥之间五年不会面,姊妹之间也不相往来。江某银夫妇几次被女儿、女婿或外甥起诉,更是觉得抹不开面子,咽不下这口气。因江某银对自己装潢打算入住的安置房屋撬门换锁,扬言收回安置房,今年5月,江某以物权保护纠纷为由再次将父亲江某银告上法庭。

这个案件恰好由卢文忠法官主审,开庭中,双方依旧各执一词,抵触情绪极大。如果轻易下判,一纸判决终究不能消除父女之间的疙瘩,纠纷还留有尾巴。经过认真剖析案情,主审法官将该案调解解决的有利方面和存在障碍向院分管领导做了汇报,街道办事处和社居委也对调解解决纠纷充满着期待。分管院领导也认为做好双方工作,调解结案是解决纠纷的最佳路径。但调解之路充满荆棘,障碍之一就是江某坚称不与父母见面和做任何沟通交流,开庭也是委托其丈夫柯某东出庭。开庭结束后,院分管领导舒兴海与主审法官于6月25日下午带案到社居委,邀请办事处司法所和社居委干部到场,召集江某银夫妇与江某丈夫柯某东分别交流,将争议矛盾点先理出来,让双方再思考几天。主审法官于7月2日邀请村原支书和村干到法院详细了解两家纠纷缘由,紧接着通知江某夫妻到法院听取意见。7月9日下午,院分管领导与主审法官一道再次到吴祥社居委找江某银夫妇做进一步沟通。7月20日上午,又通知江某夫妻到法院将江某银夫妇沟通的意见予以反馈并进一步做好沟通和释法明理工作,见距离越来越近,分歧逐渐缩小,主审法官就动员江某要与父母见面,而且指出江某银夫妻也一直讲女儿五年告状就是没见到女儿面,并且还加深了对其婆家人的误解,导致亲家之间的隔阂,另外就家庭房产的分配协议敲定,作为女儿江某与父母也应该面对面。法官的意见取得了江某丈夫柯某东的默许,柯某东也同意说服江某最后要露面磋商。见火候已到,主审法官立即安排江某夫妻与江某银夫妇下午来法庭调解,并通知社居委派员来法院协助做工作。经过前期的“背靠背”做工作和社居委干部积极协助、配合,7月20日下午,江某、江某银这对五年未曾谋面的父女终于一起出现在法庭上,经磋商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名。7月26日,这对父女再次在社居委干部的见证下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了交接手续。经过法官的匠心处理,悉心调解,整整五年笼罩在这对父女头上的阴霾从此云散,郁积在这对父女心上的块垒终被抚平,和气之风正向他们轻轻吹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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