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司法拘留绝不手软
王某某系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根据生效判决,其应向某公司给付工程款及其他费用合计二十余万元,但自2019年1月首次立案执行至今其一直未曾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8月,宜秀法院恢复对该案件的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沟通联系王某某,但王某某一直声称没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2023年2月22日,被执行人王某某被传唤到庭,经执行法官反复释法明理,王某某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并于当天下午五点左右将王某某送拘。
生效判决必须履行,司法权威不可挑战。宜秀法院将持之以恒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作者:杨鹏程 初审:胡斌 终审: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