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未成年学生乘车安全,近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3所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等技术标准,除了对车辆发动机、识别代号、车辆外观、轮胎性能、三角警示牌配备等通用项目进行检查外,对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应急设备、卫星定位装置、车内外监控系统等校车专用项目也一一检查并详细登记。检查组还查看了校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驾驶人的驾驶资质,确保人、车资质合格。
最后,检查组对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等进行了询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学习无台账、未单独组织校车司机和安全员进行培训、消防设施老旧等问题责令学校限期落实整改,并要求其完善相关台账,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病车”上路。
通过对校车开展不定期大检查,进一步消除了校车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学校责任人和校车驾驶人的校车安全管理意识,维护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作者:余安婧、杨俊 初审:姚莉 终审: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