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法院公开审理盗窃案 中学生“走进法庭”旁听
10月21日上午,宜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窃罪案件,安庆市第四中学师生代表们走进法庭观摩旁听,“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
案情回放: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间,被告人章某某在盗窃罪刑满释放不到一个月时间,又三次在安庆市区沿街店铺、工地实施盗窃,盗窃的白酒、茶叶、电线等共计价值335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劣迹,且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章某某所盗赃物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庭审中,法官对被告人进行深入法庭教育,被告人章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将不再触碰法律红线,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参加活动的师生代表们纷纷表示,一次庭审便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远离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和氛围。(作者:胡广娟 初审:卓胜龙 终审: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