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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芭茅村:坚持“四抓四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 区司法局
  • 孙青
  •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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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宜秀区芭茅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和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建设,以乡村善治为目标,健全“四抓四好”工作机制,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先后荣获“安徽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安徽省森林村庄”“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安徽省乡村振兴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一是抓党建引领,先锋模范作用好。牢牢把握党领导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创建“红色网格”,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总网格长,村“两委”成员联合党小组长为网格长,党员、村民代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为网格员,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党支部引领,党员带领群众,凝聚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是抓民主赋能,乡村治理效能好。把村自治组织建成民主实践的大舞台,突出学习提能、汇集民意、民主协商、监督问效、共促发展、数智赋能等工作重点,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于和美乡村建设全过程、各领域。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机制,健全财务管理、村务监督、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等制度。

三是抓德法同治,乡村和谐生活好。坚持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相结合,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常态化开展精神文明实践和“文明大集市”活动,近三年来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5次。构筑法治文化广场,打造“一廊一墙两室”宣传阵地,以好人好事引导群众尊法守法,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室作用,引导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基层自治力量参与治理,积极开展精准排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近三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

撰稿:孙青,初审:李珊珊,终审:周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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