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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法有温度 护民有力度 回响有暖度 ——宜秀区检察院办案中彰显为民司法理念

  • 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 方旭
  • 2021-03-2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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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上午,安庆加宝工业园董事长王文平一行专程来到宜秀区检察院赠送“匡扶正义 保驾护航”锦旗并向我院领导递上感谢信,对我院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为民营企业“除虫治病”表示感谢。自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第一检察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把温暖送到家,用实际行动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这面锦旗的到来,正是对我们检察机关为民服务的充分肯定。

2019年3月,王文平到我院反映他是我院办理的一件虚假诉讼案的被害人,涉案企业将他名下的财产申请扣押冻结了,会直接影响其向银行融资办企业及工业园能否顺利建成。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察长多次带领承办检察官赵海燕带案下访、听取意见,并开启了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采取专案办理,依法介入等举措加快涉企案件诉讼进程,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次见面,王文平提到他筹建的工业园也已建成,为8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标准化厂房、食品制造、物流仓储、科研商务中心、商务办公等优质服务,这完全得益于司法部门的公正执法。

同时为了在办案中充分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第一检察部干警坚持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水平,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2021年3月,宜秀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66岁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件中,了解到何某某系罹患癌症、身体每况愈下的老人,因家庭困难临时起意盗窃光缆线,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承办检察官在对何某某讯问时采用谈心谈话方式,并促成多方沟通赔偿事宜,被害单位表示谅解,综合考虑后我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身体不适的实际情况,检察官们采取了一次特殊的宣告方式---案件承办人与律师、民警一同来到何某某租住的民房,对躺在病榻上的何某某进行认罪认罚适用和不起诉决定的宣告,何某某后悔万分的同时感谢检察机关给予他悔过自新的机会,何某某的家人对人性化办案的检察机关亦再次表达了赞扬和感激之情。

 “我们来自于人民,应以人民为心”是我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因此,在办理案件中始终秉承“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打击、保护等检察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民”的损失,了解“民”的需求。2021年3月,承办检察官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肇事导致被害人死亡之后被批准逮捕,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是家里的唯一劳动力,他的羁押使这个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但事故发生后始终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承办检察官本着想要挽救这个贫困家庭的信念,一次又一次的拨打被害人家属的电话,对其安慰和劝解,对双方当事人多方化解协调,最终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检察机关于3月15日向公安机关发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采纳了我院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变更为取保候审,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办案理念,传递检察温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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