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多警种联动,快速查处两起无人机违规“黑飞”案件,两男子因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超高飞行,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为全县无人机爱好者及从业者敲响法治警钟。
经查,2025年2月至6月,许岭镇居民王某在未取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飞行许可的情况下,先后4次操控无人机在许岭镇管制空域飞行,飞行高度分别达420米、423米、501米,严重超出合规飞行标准。接到公安部检测通报后,宿松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第一时间通报许岭派出所核查,因王某外出暂未到案。2026年3月16日,许岭派出所民警远赴合肥将王某找到,经调查核实,3月17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另一起案件中,2026年1月13日至14日,二郎镇居民吴某未经批准,两次操控无人机在二郎镇管制空域飞行,飞行高度分别为413.4米、374.4米。3月14日特巡警大队接到公安部检测通报后,属地二郎派出所民警迅速核查固定证据,3月15日依法对吴某予以行政处罚。
宿松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表示,两起案件均为未经审批、擅闯管制空域、超高违规飞行,此类行为不仅扰乱空中交通管理秩序,更威胁民航飞行、公共设施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此次依法处罚,彰显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无人机“黑飞”、守护低空安全的坚定决心。
警方郑重提醒:无人机飞行绝非“任性而为”,管制空域飞行必须提前报批、合规操作。广大无人机使用者要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黑飞”,主动履行实名登记、飞行报备等义务,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法治的低空飞行环境。(撰稿人:孙春旺;审核人:何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