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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检察院多措并举 推动疫情期间刑事办案及时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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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4-1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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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办公办案有条不紊地开展,确保检察办案和疫情防控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加快办案节奏,保障疫期刑事案件依法办理。始终把检察业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靠。疫情防控期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24人,审查起诉案件5689人。提审63人次,出庭支持公诉26人次。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李某某等17人涉黑案,赵某某贪污、受贿案等重大复杂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运用远程视频系统按规定向市检察院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做到身处两地、对面交流,既减少了人员流动,达到了疫情防控的要求,又保障了办案效果。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远程模式助力“隔空”办案。充分利用智慧检务成果为检察办案服务,实现办案的加速度和现代化。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在不接触又能“面对面”讯问的前提下,对案情和证据进行详细核实确认,笔录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发送到看守所讯问室,犯罪嫌疑人当场核对签字、捺印,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疫情期间,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 8人次。积极探索特殊时期灵活的办案模式,主动联系辩护律师,开展线上认罪认罚工作,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通过远程视频沟通,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疫情期间,共适用认罪认罚案件36 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 14 件。


三是提前介入侦查,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对胡某某妨害公务案、何某某诈骗案两起“涉疫案件”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就证据的收集固定提出建议,并按规定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备。在办理胡某某妨害公务案中,承办检察官仅用1天时间即完成阅卷、讯问、听取意见、文书制作等审查起诉阶段全部工作,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根据“宽严相济”司法原则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准确、高效、有力地打击了涉疫犯罪。(撰稿:陈颖  审核:陈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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