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望江法院技术室的工作人员与鉴定机构的专家一道,上门为因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的陈某做司法鉴定。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向望江法院申请对其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用进行评定鉴定。陈某自从遭遇交通事故后,进行了开颅手术治疗,目前虽病情稳定但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仍在进行康复性治疗。该院收到鉴定申请书后,根据陈某的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当事双方共同选定鉴定机构,并联系鉴定机构的医疗鉴定专家开展人性化服务,把伤残鉴定现场“搬到”了他的家里。来到陈某家后,法院工作人员与鉴定机构专家在家属配合下,顺利完成了鉴定工作。
近年来,望江法院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精心推出司法鉴定便民措施,通过预约服务、上门诊断等方式,为伤残严重的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上门服务,减少当事人诉累,让司法为民之花开在当事人的心间,得到群众一致好评。(撰稿:李汝鹤 审核:周学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