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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执行悬赏显成效 举报人首获万元悬赏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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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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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0元奖励……”近日,宿松县首笔执行悬赏保险金10000元已经发放至举报人的账户。这是宿松推出执行悬赏保险金以来,首笔向举报人发放的万元保险金。

申请执行人罗某和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金额达400余万元。在立案执行之初,被执行人张某就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长期躲避在外地,规避法院执行。执行法官采取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张某的财产下落进行了查询,除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已被他人查封在前的房产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致使本案执行陷入僵局。而被执行人张某长期不出面,致使法院在它案中处置其房产周期延长,效果不佳。

2018年1月,在了解到宿松法院推出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后,罗某主动申请投保执行悬赏。罗某缴纳了700元保费,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悬赏保险合同,约定对提供被执行人张某下落的举报人悬赏10000元。

1月29日,宿松法院发出首份悬赏执行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被执行人张某的下落。3月13日下午,宿松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下落。放下电话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动,成功找到张某,并在当地公安干警的配合下将张某带回法院。随后,因张某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宿松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3月14日,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就其房产处置及后续还款计划达成初步意见,张某表示一定配合法院处置财产,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随后,执行法官与保险公司联系,帮举报人申请悬赏保险金,保险公司依约向举报人兑现了10000元的悬赏金,已与日前成功发放至举报人的账户。(刘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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