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4日上午,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到桐城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为期三个月的合规整改情况开展验收,公安机关代表、税务机关代表作为考察小组成员参与验收座谈并发表意见。
2021年至2022年,桐城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项目期间,对外采购黄沙用于工程施工,在仅实际购货130余万元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开票费的方式从供货方多开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认证抵扣,涉案税款18万余元。案发后,该公司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并对虚开的发票做进项转出处理。公司涉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并申请企业合规、提交整改计划,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报上级院核准,决定启动企业合规监督考察程序。
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向考察小组汇报了企业近几年的营收情况、在办业务、缴税情况。企业法律顾问详细介绍了三个月合规整改的基本情况、整改举措。考察小组仔细听取情况汇报后,对企业建章立制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合规建设进行验收,实地评估了成效。接下来,考察小组将依据验收情况对案件依法依规做出进一步处理。
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检察护企”各项举措,一方面纠正企业不良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听取企业诉求,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