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风气,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全县范围内任何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参与赌博违法活动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赌博为业、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二、全县范围内所有涉赌场所(含网络平台)立即自行关停,未自行关停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处理。
三、为赌博提供场所、资金、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县范围内所有参与赌博以及为赌博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的,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自首、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或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阻碍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充当“保护伞”的,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向公安机关举报、揭发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怀宁县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