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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乡: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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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冰
  • 2024-01-10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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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怀宁县清河乡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积极拓展案源,加强案件跟踪,全面提升服务质量。2023年初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完成全年案件任务的106.7%。

强化宣传深度,提升群众知晓。8月14日,清河乡法律援助志愿者来到泉月村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宣传咨询活动。志愿者发放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并针对现场老年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耐心细心的一对一答疑解惑,拉近法律与老年群众的距离,为老年群众的晚年生活提供法治保障。2023年清河乡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系列品牌宣传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0余次,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

强化队伍建设,提供专业服务。9月27日,清河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明白人培训会。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律援助对象的经济标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形式、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就如何有效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明白人的作用进行了指导。清河乡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形式定期对法律援助联络员、明白人进行培训,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明白人的专业素养和业务实践水平,使其充分发挥好宣传员、信息员、引导员、调解员、调查员的作用,为更好实施法律援助提供专业保障。

强化便民服务,落实说明承诺。清河乡八旬老人毕某,因病需要长期治疗,年老无收入来源,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在村干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引导到司法所咨询,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初审后当天为其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同时协调承办律师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清河乡全面实行法律援助经济状况承诺制,由申请人填写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并签署承诺书,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并且对于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免于经济审查,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强化跟踪回访,促进群众满意。“承办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有收取费用、接受请吃”“您对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有什么意见建议”,清河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进行电话回访记录,并反馈县法律援助中心。清河司法所在案件受理后定期与承办律师及受援人沟通联系,了解案件进展,案件办结后均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征询其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服务水平以及受援人满意率。(作者:江冰;初审:王振海;终审:江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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