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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 中国长安网
  • 2021-02-0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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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自今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北京市

市扫黑办高福新案专案组

北京市密云区高福新案,是一起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的复杂案件,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北京市扫黑办第一时间成立联合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攻坚,协调有关部门协同发力,高效推进案件办理。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查清查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确保高质高效办成“铁案”。一审顺利审结后,主案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坚持黑财清底,全力追赃挽损。全面清查涉案财产,查封房产、冻结股权、存款等共计6.8亿余元。坚持高压态势,全力缉捕主犯到案。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研判追踪,加大追捕力度,历时8个月最终将潜逃的高福新抓捕归案。坚持纪法协同,深挖彻查职务犯罪。强化公检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45人,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态。坚持以打促治,加强行业源头治理。针对案件反映的土地开发、征收拆迁、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三书一函”,督促其集中排查整治行业乱象,健全监管制度机制。

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围绕“打伞破网”中心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坚持“扫黑”“打伞”同频共振、一体推进,以打击隐藏深、蛰伏久、职务高的“官伞”为重点,先后查处了三名北京市正局职领导干部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形成强大震慑。其中,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办公室原主任王广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认罪服判未上诉;其他两名正局职“官伞”涉嫌贪腐违法问题均已调查终结。同时,科学统筹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对1个党组织和101人立案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共计十亿余元。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作用,查找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发生根源,研判当地政治生态,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后半篇文章”,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案件监督管理处

作为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处始终强化使命担当,积极发挥参谋助手、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局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同向发力。聚焦主责主业,高位强势推动。协助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会,督促全局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层层履责,并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力、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执纪问责,保持高压震慑。协助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全局“打伞破网”,攻克了中央挂牌督办的“钉子案”;挖出了危害基层政权“村霸案”中的“保护伞”;查办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蛀虫案”。强化以案释纪,推动长效常治。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建议,对重点案件逐案深刻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并对重点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纪律检查建议以及督办提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怀柔区委组织部

怀柔区委组织部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实施“头雁”领航工程,不断提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水平。强化源头治理,夯实组织基础。在全市率先公开选拔农村党建工作助理员108名,有15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实施“头雁回巢”和“人才回乡”行动,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年龄大、学历低和乡村治理后继乏人等问题。完善引领机制,涵养红色土壤。实施“头雁”领航工程,创立村党组织书记“头雁”论坛,采取村党组织书记交流发言、涉农高校专家现场点评的方式连续三年开展论坛,共同研究乡村治理举措。成立“头雁”工作室,开展结对帮扶指导,形成“头雁”领航乡村治理的有效模式。规范治理行为,筑牢坚强堡垒。建立全市首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训中心,设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展厅和“三会一课”实操演练室,以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决策程序等为主要内容,对村和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全覆盖、多轮次培训。实训中心先后接待中央办公厅和山东、河南等相关单位参观交流,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力。

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节目中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中心在北京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的指导下,截至2020年底,科教频道中心制作并播出《北京扫黑除恶战果》纪实性专题片9部,每部时长30至60分钟。2019年5月30日,第一部扫黑除恶纪实专题片《陈海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覆灭记》在BTV科教《法治进行时》栏目播出,当天收视率达2.43,占有率达19.7%,新媒体播发24小时,点击浏览量过亿。随后播出的8部专题片,继续保持了高收视率和高点击率,引发高度关注和巨大反响。目前9部专题片移动端点击浏览量累计超过70亿人次。充分发挥了主流媒体的引领力、影响力,成为北京扫黑除恶工作的一大亮点。科教频道中心旗下法治栏目多次荣获中国新闻奖,中国工人先锋号等奖项。

天津市

市纪委监委颜锦案专案组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天津市纪委监委针对颜锦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腐败问题,成立颜锦案专案组,集中力量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人员26人,其中,局级1人、处级12人,共移送司法机关15人。专案办理过程中,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委领导定期调度、协调推进,相关办案部门昼夜奋战、攻坚克难,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原局长刘某案为主战场进行重点突破,其他案件统筹联动,形成“统分结合、抓点带面、全面围剿”局面,查处人员覆盖公安、监狱、公证、综合执法等部门,确保将“保护伞”查透查尽。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重大问题会商研判,及时移送“黑财”线索。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督促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查找症结、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政治定力,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高质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3年期间,刑一庭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件227人,对辖区法院50余起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进行监督指导,翻查案件200余起,甄别涉黑涉恶线索10条。聚焦大要案攻坚。出色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颜锦等34人涉黑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阎岩等40人涉黑案等一批大要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严把案件质量关。按照“铁案”标准严格依法审判,做到既不人为拔高,也绝不降格处理。深入推进黑财清底,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一审案件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人,罚金刑合计1797万余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强化市域治理。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书,加强跟踪问效,打通延伸审判职能的“最后一公里”,有力助推“行业清源”。

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位部署、全警动员,率先组建扫黑除恶“敢死队”,迎难而上、尽锐出击,在全区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3个,破获涉恶刑事案件1500余起,收回国有土地2000多亩。紧盯线索核查,深挖犯罪线索,从中破案903起,实现了从梳理摸排到精准打击。严格审核农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资格,2018年全区村级组织换届全部实现“一肩挑”。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市扫黑办交办的269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3名涉恶逃犯全部清零,查封扣押资产4.54亿元,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坚持长效常治,发出公安提示函40件,全部督促反馈整改,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严格高效履行检察职能。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专班,高质效办理涉黑恶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引导及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深入落实“三级联动”机制,确保每一起黑恶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三年期间,共计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6件,村痞村霸案件5件,涉案200余人,认定犯罪事实120余起。深入推动“六清”行动,紧盯打网破伞,共移送涉案线索16件29条;坚决打财断血,处理涉案财产共计人民币7791余万元、房产46套、车辆43台及大量涉案财物;聚焦长效常治,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15份,有效堵塞制度缺失、监管缺位、廉政隐患等漏洞。发动依靠群众,积极创作扫黑除恶主题微电影《破局》、歌曲《风有生命》等宣传作品,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河北省

省纪委监委第十五审查调查室王星亮案专案组

河北省纪委监委第十五审查调查室充分发挥审查调查职能优势,以除恶务尽的政治担当推进惩腐打伞。承办“4·25”专案中,被调查人王某在公安刑侦一线工作30多年,具有丰富的反调查经验,受贿行为极其隐蔽。王某被留置之初,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审查调查,甚至多次恐吓威胁谈话人员,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专案组敢于亮剑,攻坚克难,按照“零口供”定案标准,展开大量深入细致的外围调查,掌握了王某违纪违法问题和证据,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挽救式教育引导,促使其交待了为刘某等多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刘某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依法受到严惩,收到了较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综合效果。

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作为河北省公安厅扫黑办的主要力量,统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系统推进、督导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下协调一致、运转顺畅,专项斗争取得优异战果。3年来,共对112条重点线索开展直接核查,从中发现并成功打掉了祝景伦、王金旺、吕光泽等1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对重点案件线索开展异地核查、提级侦办,指导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63个、涉恶团伙153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659名,破获案件14983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34.25亿元,115名境内目标逃犯已全部到案,到期线索办结率达到99.3%。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承担省法院扫黑办职责,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忠诚履职尽责,扎实有序推进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斗争工作。对全省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案件清结”专项行动,建立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台账,每周督导案件审理进度,指导审理法院制定案件审理进度表、路线图,确保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质效在全国名列前茅。聚焦“黑财清底”,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多措并举使执行到位率大幅跃升。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477条,组织全省法院集中宣判1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推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

唐山市纪委监委杨国全案专案组

河北省唐山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政治站位,把打“伞”破网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政治任务。杨国全案有关问题线索转至唐山市纪委监委后,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案件研判,反复强调要查清该组织坐大成势的过程,铲除滋生的土壤。针对杨国全“渔霸”团伙是环渤海海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涉黑组织,给国家和当地渔民造成巨大损失,为全国扫黑办、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的情况,成立了以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市县两级办案硬手,分方向同步推进“一案三查”,先后查处党员领导干部6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1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34人,3名党员干部被移送司法。《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在2018年第23期刊发了该案查处的相关做法。

邯郸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各类黑恶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成功打掉了广平县贺金山黑社会性质组织。专项斗争以来,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2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33个恶势力团伙,圆满完成了“六清”行动任务目标,带动了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队伍战斗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尧县人民检察院吴迪案专案组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严惩工作方针,对涉黑恶案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依法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针对全国扫黑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办挂牌督办“5·31”涉黑案,成立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组成的办案团队,迅速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把推进嫌疑人依法认罪认罚作为审查起诉的重要内容,该案126名被告人中有118人自愿认罪认罚,极大提高了庭审效率,拟定12天的庭审仅用4天就顺利完成。该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典型案例,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马立辉案专案组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也不凑数,对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河北省扫黑办和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马立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多、社会影响大、犯罪时间跨度长的情况,由七名业务骨干组成公诉团队,发扬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不放过任何一点疑点,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案件处理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历经300余天的昼夜奋战,该团队凭借过硬的政治素质、娴熟的业务技能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使该案40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经抗诉,马立辉被判处死刑,高守全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林佳龙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刑罚。

平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财清底”工作,持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成立执行工作专班,由院长担任总负责人,抽调执行局业务骨干和司法技术室人员二十余人合力攻坚,确保如期实现“黑财清底”的任务目标。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无缝对接,加强对控制财产的日常监管,确保涉黑恶财产的保值。组织开展专项执行攻坚行动,历时20余天,行程3000余公里,赶赴廊坊、唐山、吉林白城等地摸排可供执行财产,并且积极向被执行人亲属释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带来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家属积极配合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有6名被告人主动缴纳罚金20万元。截至目前,办理涉黑恶执行案件2件涉案20人,执行到位现金240余万元;扣押、查封、冻结被执行人房产11套、车辆8辆,及债权、银行股权、字画、金银首饰等财物,总价值约为7500余万元。

山西省

省公安厅“侯氏兄弟”案专案组

2018年6月,省公安厅成立以分管副厅长任组长,从全省公安机关刑侦、技侦、网安、经侦、情报、纪检、督察等警种抽调精干力量为组员的“侯氏兄弟”案专案组,集中开展专案攻坚。专案组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党委提出的“四不放过”和“三追一挖”任务要求,经过科学部署和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侯金江四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目前,通过扩线深挖,专案组共打掉盗掘古墓葬团伙26个、网络赌博团伙25个、贩毒团伙3个和涉及民爆物品犯罪团伙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3人;查冻扣涉案资产3亿余元;追缴文物3736件,其中一级文物70件、二级文物98件(组)、三级文物253件(组)、一般文物2091件(组);扣押涉案人员各类枪支11支、子弹679发、雷管34枚、起爆器3个、导火索25米、炸药50.67公斤等。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治中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主力军作用,成立专案专班,坚守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建立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台账,深挖细查、全面摸排黑恶案件财产线索,忠实履行执行职责、高质高效攻坚“黑财清底”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三年期间,执行并督导涉黑案件7件、涉恶案件142件,涉案资产遍布全国28个城市126个县区、39家银行(金融机构),全市法院出动警力700多人次,行程3万多公里,查控454个银行账户,划拨资金75541.68万元、查封房产397套、土地7块、车辆2586辆、大型机械设备1860台、冻结股权573962.55万元、扣押手表10块、黄金270公斤及其他财物32项。现涉案财产已全部上缴省级财政,财产价值共计193.97亿元,圆满完成扫黑除恶刑事涉财各项执行任务。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过硬的政治业务素养,在办案中讲政治,在讲政治中办好案,重拳出击,主动作为,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贡献了检察力量。3年共提起公诉涉黑恶犯罪1037人,纠正漏捕、漏诉52人,依法甄别并被法院认定“黑财”财物合计约110亿余元。办理了全国扫黑办、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陈兆平、黄炜、王海峰等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重大涉黑案件19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两级院检察长靠前指挥,一线办案,共办理重大黑恶案件70件。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加强案件实质性审查,依法对146名黑恶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六清”部署,助力促进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文物管理、矿产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书178份,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省纪委监委李增虎案专案组

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文水县,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自然环境,群众怨声载道。山西省纪委监委李增虎案专案组坚持办案、整改、治理贯通推进。持续深挖彻查,分类梳理其坐大成势的轨迹及关键节点,先后将14名既“涉黑”又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移送司法;精准掌握文水县历任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提供支持帮助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甄别查明多名公职人员违规集资入股和兼职取酬问题,区别情况进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深化以案促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吕梁市及有关部门狠抓问题整改。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握原则、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让涉案干部既感受到纪法的严肃,又体会到组织的宽容,起到了明教训、卸包袱、鼓干劲的作用。文水县修复政治生态取得初步成效,党的建设逐步加强,从政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治理扎实推进,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运城市委政法委坚持高点站位,推动市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市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形成全市扫黑除恶“一盘棋”。加强组织领导,牵头成立六个工作专班和七个专门督导组,筹备召开会议36次,下发文件、电报81份,组织专项督导6轮。强化依法严惩,先后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86个,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30个,扫黑除恶战果始终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推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640件,处理1033人,“打伞破网”成果始终处于全省前列。坚持强基固本,协同组织部门先后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776个,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2018年、2019年,运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工作连续两年保持全省前列,市领导小组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稳步上升至第4名。

省纪委监委陈鸿志案专案组

2018年7月开始,山西省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对陈鸿志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进行查处,专案组紧盯涉案人员问题线索,先后赴北京、浙江等9省区市40多个县区,调取查阅案卷1300余册,外调1485次,谈话822人次,提审20余人次,跟踪核实119张承兑汇票上万笔交易情况。经深入调查,共挖出“保护伞”17人,对3个党组织进行问责,处理党员干部200多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查明涉案财物折合人民币数亿元。针对106名公职人员涉嫌在陈鸿志凌志公司兼职取酬问题,坚持依纪依法审慎研判,将一般违纪问题与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区分开来,实现“三个效果”最大化。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8件(次),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88个,有效地净化了当地政治生态。

省公安厅陈兆平案专案组

2019年4月,山西省公安厅成立陈兆平案专案组,成功打掉盘踞长治市10年之久的陈兆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侦办中,专案组研究制定“外松内紧、先外后内”侦查策略,坚持专群结合“两手抓”做法,积极发动被害人、证人、知情人举报作证;有效破解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抓捕、审讯等难题,先后组织8次集中收网行动,抽调审讯专家核酸检测后驻所提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分化瓦解、各个突破;通过委托第三方审计深挖发现20余亿元涉案资产;围绕城中村开发这一利益链条,发现深挖涉116名公职人员的腐败和保护伞线索;推动5起捏造陷害案件的再审重审,对6人改判无罪;多次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保障购房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当地社会安全稳定。目前,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人,查冻扣涉案资金26.47亿余元,查封个人房产1.7万平米、公司房产37.1万平米、地块3.366万平米,车辆49台等。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李增虎案专案组

李增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山西省首例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涉黑案件。为确保办案质量,吕梁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一体化办案机制,抽调14名公诉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专案组在近300个日夜的办案中形成650余万字的材料,人均休息时间不足15天,通过严把证据标准,积极引导侦查,提出补侦意见1300余条,在原有400册卷宗基础上,增加补侦卷宗1000余册,确保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都有充足的证据证实。在精准把握案件定性、不枉不纵的司法理念指导下,对50名嫌疑人分案分阶段处理。制发检察建议书助力涉案企业复工复产,稳住8000余人就业。实战化模拟庭审,集体议定所有出庭文书,用15天时间高效完成对首批提起公诉的88名涉黑被告的指控,61名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罚,整个庭审“零失误”“零停顿”,所有被告均被法院终审依法判决有罪,组织、领导者李增虎被判处无期徒刑。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乌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达区纪委监委始终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第一时间组专班、制方案,与公、检、法部门建立线索双向快速移送机制,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打伞破网”。紧盯“直接涉黑、袒护包庇、间接助长”三种“保护伞”类型,对15件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立案15件,留置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全力承办上级纪委监委指定办理的2件跨盟市“涉伞涉网”案件,查出“保护伞”17人,查实行贿金额521万元。以规范矿产资源市场为切入点,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治理,处理15人,实现“煤矿、选煤、配煤”“煤量、煤价、煤质”“进、销、存”以及涉煤企业税源的有效管控,煤矿税收较治理前同比增长464.7%。制发廉政情况提示函1份、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提醒函13份、督办书30份,回复率100%。督促全区政府部门梳理排查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做实做细打伞破网“后半篇文章”。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发挥好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谋在深处、干在实处,有力推动全区法院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三年来,全区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恶案件663件,审结655件;二审受理涉黑恶案件357件,审结348件,一、二审结案率分别为98.79%、97.48%。依法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冯强涉黑案、史春杰涉黑案、易连峰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其中,史春杰涉黑案被全国扫黑办选定为典型案例发布。注重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全区性专项业务培训6次,指导组建143个专业办案团队,围绕重点工作制定印发指导性意见,扫黑除恶专业化、实战化水平显著提高,有力推动实现力量由弱到强、效果由虚到实。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充分发挥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主动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协商,会签办理涉黑恶刑事犯罪案件指导性文件12份;积极发挥上级检察院统筹指导把关、全面监督履职、依法办理案件的检察职能,提前介入重大涉黑恶刑事侦查案件219件;对下指导涉黑刑事犯罪案件48件750人、涉恶刑事犯罪案件257件1314人;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二审涉黑案件3件89人;评查生效涉黑恶犯罪刑事判决书341件,提出整改建议2673条。同时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发出检察建议书183份,有效促进内蒙古自治区长效机制建设。

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

专项斗争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位部署、全警动员、重拳出击,强化破案攻坚,组建扫黑除恶“猎鹰”突击队、涉黑涉恶财产处置专班、法制审核专班等专门机构,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50个、恶势力团伙220个、其他涉恶团伙77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336名,破案9341起,查扣冻结涉黑涉恶资产287.75亿元。紧盯线索核查,通过开展不间断地滚动摸排,深挖犯罪线索,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支撑。全力推进“六清”行动,中央督导组移交的6296条线索全部办结,全国扫黑办、自治区扫黑办交办转办的1584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138名境内涉黑涉恶逃犯全部到案,对已查办的黑恶案件团伙成员财产全部查扣、依法处置,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发出公安提示函676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紧扣组织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将专项斗争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开展嘎查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和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排查整顿长效机制。3年期间,共对19万名换届预备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对64977名现任嘎查村“两委”成员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嘎查村“两委”干部991名;整顿提升嘎查村党组织2653个,建成嘎查村党群服务中心11006个,划分农村牧区网格70802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89385名;推动全区11113个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7697个嘎查村达到10万元以上;发现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32个,提供涉黑涉恶线索694件,办结意见线索30件,实现“线索清仓”。

乌海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海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高位部署、创新举措,构建了“6×5”工作体系,深化了“大数据+扫黑除恶”工作模式,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期间,用占全区约1/40的警力,侦办了全区约1/10的涉黑案件,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恶势力团伙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1起。以线索核查为重要基础,深挖犯罪线索,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支撑。通过“事前宣传+背景审查,事中维护秩序+核对审查,事后巩固政权+回头审查”,全面配合开展农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自治区扫黑办、公安厅扫黑办、市扫黑办以及自收的717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0.22亿元。发出公安提示函69件,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助力行业监管,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辽宁省

沈阳市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阳市扫黑办强化统筹指导,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异地交叉打击等12项制度,创设“走、访、听、谈、查、看、问、考”督导方式。推动依法惩治,组织开展打击惩治“套路贷”、深挖整治“百日会战”、“双清零”百日攻坚等系列专项行动,3年期间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5个、恶势力团伙67个。统筹疫情防控和“六清”行动,通过建立核酸检测“绿色通道”、提审还押“快速通道”等有效措施,及时协调打通案件办理中的堵点难点。深化综合治理,组织推动交通、自然资源、市场等行业主管部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以案促改,有效治理行业乱象,不断净化营商环境,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2019年、2020年全市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0.9%、12.8%。

大连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

大连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业务能力、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力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3年期间,共立案审查调查6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对5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10人进行组织处理。成功查办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徐长元黑社会性质组织、荆义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及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查办的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明鹏严重违纪违法,旅顺口区龙头街道大八里村原村委会主任汤永剑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成为全省首批查处的四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行业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胡永家案专案组

胡永家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高位部署推动,强化责任担当,抽调两级法院45名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圆满完成胡永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共177名被告人审判工作。专案组历时9个月,阅卷1600余册,形成阅卷摘要和案情报告200余万字,制作刑事判决23份共120余万字。采取定期消杀、核酸检测、物理隔离等方式克服疫情影响,有效解决被告人转押、收押和到庭受审难题。科学制定“1+32”方案,突出重点、繁简结合,高效公正规范有序完成开庭审理。依法严惩首恶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胡永家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组织成员判处相应刑罚,确保量刑规范,罪刑适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12份,助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组建审判执行“打财断血”专班,依法依规处置涉案财产,统筹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本溪市公安局宋琦案专案组

专项斗争伊始,辽宁省公安厅将宋琦案指定本溪市公安局异地侦办,全国扫黑办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宋琦黑社会性质组织危害时间长、保护伞背景深、案件侦办难度大。本溪市公安局迎难而上,精心谋划,抽调320余名精干警力组建专案组。该专案组历时9个月,奔赴4省7市,累计行程10万公里,成功打掉盘踞东港多年的宋琦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组创新推出“七组联合作战”模式,实现办案专业化、精细化;采取“区域关联分析、局部蹲坑守候、信息资源碰撞、快速实施抓捕”新型抓捕战法,确保首战告捷。突破讯问难关,有效摧毁“黑老大”宋琦内心防线,促使其供述了教唆并提供军用枪支杀害他人的犯罪事实,打开案件突破口。精准查控,持续“打财断血”,对涉案企业经营性资产依法进行托管,保障涉案企业正常运转及职工切身利益,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成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案件。

大连市公安局徐长元案专案组

徐长元案是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大连市公安局切实担负起深挖彻查、除恶务尽的职责使命,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抽调10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集中管理、封闭办案,多警种合成作战,大兵团集中攻坚。面对背景深厚、关系复杂的徐长元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组全体干警秉持忠诚担当精神和决战决胜信念,克服疫情影响,按照“边侦查边取证、边取证边侦查”的策略,分经侦、刑侦、法制、综合四大工作模块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及时研判,科学调度,针对每一起案件、每一条线索全方位分析,全面查清该组织涉及的违法犯罪事实,使这个政、商、黑一体的“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浮出水面。24名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持续加大“打财断血”力度,组建资产工作专班对涉案财产进行深入甄别核查,做好经营性资产托管和追缴债权、股权等工作,为案件财产依法处置奠定基础。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保护伞”线索,助推“打伞破网”,形成打击合力。

岫岩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岫岩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强村党组织,对197个村党组织逐一开展评星定级,针对存在村干部涉黑涉恶、不胜任不合格等问题的69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采取分类施策、“四个一”包保等措施推动转化升级,筑牢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强堡垒。净化村“两委”带头人队伍,及时清理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把60余名优秀退伍军人、创业致富能手等补选进村“两委”班子,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99.5%,有效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坚持以党建引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党建、治理、服务”三网融合,设网格长197名,网格员1424名,定期走村入户,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发挥1759户党员中心户作用,带动1.7万余名党员,引导发动全县广大群众凝心聚力、全民行动、积极参与,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吉林省

省纪委监委第十八审查调查室陈明湖案专案组

省纪委监委第十八审查调查室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交办的陈明湖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后,牵头成立专案组,抽调省市县三级精干力量60余人开展工作。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深挖细查,经过近8个月的艰苦奋战,该线索取得成功突破。共查处涉案人员59人,问责33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500余万元、不动产10处。其中,立案查处12起2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2人,涉嫌职务犯罪6人,认定“保护伞”5人。采取重点攻坚和循线深挖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先后调取、梳理相关项目情况2000余项,提讯抚松县相关案件在押人员24人,集体分析研判案件20多次。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切实履行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工作职责,为全省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和办理做出积极贡献。三年来,在刑三庭指导推进下,全省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32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19人。其中,2020年9月底前受理的涉黑涉恶一审案件和10月底前受理的涉黑涉恶二审案件均达到结案率100%,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目标。严格落实院领导“双包保”机制,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长春刘立军、吉林张永福等重大疑难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聚焦黑恶犯罪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等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全省法院共审结重点行业领域一审涉黑涉恶案件284件,判处被告人2623人,判处财产刑32335.99万元。切实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向有关行业部门制发司法建议592份,整改反馈率100%,有效堵塞了行业监管漏洞。

四平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四平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坚持高压严打、破案攻坚,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三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团伙8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297起,依法打击黑恶团伙成员290人,查封冻结扣押资产5.01亿元。严格落实“四定一包”核查责任制,实施“清单制+责任制”核查模式,上级批转的507件线索全部按时查结。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严格落实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96条,92名党政人员受到纪律处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问题,侦办欺行霸市、扰乱经营秩序案件85起,关停违法违规企业254家,挽回经济损失5.5亿元,向有关行业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70余件,挂牌整治11处治安乱点,有力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案件指导、督导调研等统筹协调职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了突出贡献。三年来,共批捕涉黑犯罪189人、涉恶犯罪397人,提起公诉涉黑犯罪10件72人、涉恶犯罪72件357人。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长春刘立军案,先后提出引导取证意见400余条,形成案件卷宗258册,审查报告近120万字,为案件成功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恶案件证据采集、事实认定等方面逐一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对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都深挖彻查其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先后移送涉“伞”线索59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书积极作用,向工商、社保、银行等相关行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93份,整改回复率100%,协助涉案单位、行业部门堵塞监管漏洞31个。

白城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城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冲锋队”作用,全力打好宣传发动“主动战”、提质增效“合成战”、大案要案“攻坚战”和伞网清除“围剿战”,坚决夺取扫黑除恶全面胜利。三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恶势力团伙13个,打处549人,破案723起,查扣涉案资产18.1亿元,缴获枪支35支。坚持领导包案、多警种合成作战、强化大要案攻坚,成功侦办中央第13督导组督办案件1起,省公安厅交办异地案件2起。紧盯“逃犯清零”目标,组建追逃专班,逐一制定抓捕方案,成功抓获公安部确定的A级逃犯2名。在线索核查中,严格落实线索核查、移交、反馈工作机制,向市县两级扫黑办、纪委监委移交线索247条297人,实现了快查快移、即发即移。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对重大涉黑涉案件实行同步上案,成功打掉“保护伞”16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担当作为,始终坚持“打早打小”,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挖彻查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追责问责一批违法违纪公职人员,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三年来,共受理问题线索800件,查实办结545件,查处涉腐涉“伞”及失职失责案件518件,结案497件,处理4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7人,组织处理84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部署涉黑涉恶案件筛查工作,抽调24人组成8个案件排查工作组,采取交叉互检的方式,对公安机关侦办的3起重点案件进行督办,成功挖出“保护伞”线索。切实担起行业乱象监管责任,向有关行业部门发送监察建议书202份,督促认真查找症结、着力补齐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聚焦“长效常治”目标,总结提炼固化专项斗争中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台《延边州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进度执纪执法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五个方面18个具体规定,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文波案专案组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文波案专案组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发挥对上协调、对下指导的关键性作用,顺利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于文波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由市中院院长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与各政法单位紧密协作、通力配合,在全省率先完成“云视讯”多端口远程庭审系统建设,法庭与羁押场所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本地与外地相结合的“三结合”审判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总结推广。二审期间,专案组严格按照涉黑恶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的工作要求,对511册卷宗材料全面审查,详细总结控辩焦点,在30天内顺利完成二审审理工作。注重案件线索移送、司法建议下发、财产刑执行、舆论宣传等方面工作同向推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等相关工作,依法判处财产刑13亿余元,已执行到位9亿余元;排查并移送案件线索40余条;针对市场流通、建设工程等行业领域下发司法建议书21份。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肩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打伞破网”工作,构建了“党风统筹、专班推动,市区联动、全员参与,一体推进、闭合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模式。三年来,科学谋划,强力推进呼兰区“杨于王董”、电力系统“李伟李桐”等大案要案快速突破。督办指导,组织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交办1114件问题线索、省市扫黑办转办273件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转办104件问题线索办理,全部按时限高质量办结。协调联动,针对已打掉的174个涉黑涉恶组织,与公安机关双向对接深挖线索,重大案件组织“双专班”同步上案、同步调查。探索创新,建立“一表清”、包保督导、“三核三查”、反馈回访等工作机制,确保核查质效。标本兼治,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示函468份,督促深化行业治理,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绥化市安达市公安局范玉案专案组

2019年4月24日,安达市公安局抽调40余名警力成立绥化市安达市公安局范玉案专案组,面对缺少前期秘密侦查、异地办案、凭仅有的几条线索开展工作、犯罪嫌疑人闻风而逃、相关证据灭失或销毁、涉黑资产变相转移隐匿、相关证人不敢或不愿作证等诸多困难,经历近两年的殊死搏杀,最终彻底摧毁横行绥化三十余年的范玉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涉案人员189人,破获刑事案件122起(命案4起),查证违法案(事)件146起,形成卷宗927册。收缴枪支4支、管制刀具63件;依法查扣涉黑资产近10亿元;发送行业整改建议函11份;移送“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72条、209人。一审判决114人,认定组织成员47人,其中2人被判处死刑,4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4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范玉案专案组

在办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范玉案过程中,大庆市人民检察院范玉案专案组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立足检察职能,凸显检察担当,克服了人员异地羁押、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封闭管理,全力攻坚10个月,依法对范玉等114人提起公诉。通过有力指控,范玉等2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黄玉峰等4人被判处死缓,其余108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办案中坚持依法、准确、有力打击,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黑恶定性准确甄别。审查确定范玉等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集团、1个普通犯罪团伙,依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5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8人,追诉漏罪2起,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1人。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深挖移交违法违纪线索98条、提出处置意见依法没收黑恶财产2.3亿余元,发出检察建议3份。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在中院党组领导下,众志成城,超常规加班加点工作,扫黑除恶取得可喜战果。三年期间,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4件57人,其中包括1件全国、省扫黑办双挂牌督办案件(李伟涉黑案),2件省挂牌督办案件(吴忠涉黑案、马志辉涉恶案),1件市挂牌督办案件(陈翀涉黑案),现已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受理二审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171件764人,审结166件679人,结案率97.08%。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延伸审判职能,紧盯线索核查,设立了举报网站,在立案大厅设举报窗口和举报电话,派专人登记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犯罪线索。摸排的127条线索,全部移送扫黑办。为推进“行业清源”工作,在审理涉黑恶案件中,共计发出司法建议6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上海市

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突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协同推进,重点查办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赵富强涉黑案以及上海市杨浦区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原党组书记、原院长任湧飞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全员上下团结奋战、攻坚克难、敢于碰硬、迎难而上,主动克服前期立案基础薄弱等困难,通过与公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完善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措施与公安机关刑事强制措施衔接机制,采取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羁押转留置”等措施,促使其如实交代行贿等犯罪事实。同时,承担起赵富强案相关“保护伞”问题线索的牵头处置、督办职能,先后汇总14条问题线索,跟进指导后续调查工作,实现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有机统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3年期间,共指导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13件1961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44人。指导全市法院坚决贯彻“打准打实”要求,确保把每件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共组织专题培训10余场,召开专题研讨会20余场,印发专题报告及专报信息近百期。着眼长效常治,完善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全面提升高科技犯罪、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的审判能力,提升打击精准性。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市扫黑办交办转办的260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累计判处财产刑1.99亿余元,累计追缴、没收违法所得2.23亿余元,协调建立生效判决执行“绿色通道”,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指导全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66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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