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法院:上门调解办实事 即时履行解民忧
8月31日上午,怀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检红一行,冒着酷暑来到潜山市源潭镇农户家中,成功化解一起涉农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4月,某农业合作社以潜山市源潭镇种粮大户徐某拖欠肥料款为由,将其诉至怀宁法院。徐某辩称系因合作社提供的肥料达不到宣传功效,导致其1000余亩水稻减产、损失惨重,并要求合作社支付其追加肥料的相关费用,同时申请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其水稻减产损失进行司法鉴定。徐某还表示,下一步还将针对合作社出售的肥料质量问题提起诉讼,誓要不计成本争个输赢。
承办法官考虑涉农案件的特殊性,以及本案案件标的虽小,但是矛盾纠纷大的情况,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多次引导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因为前期冲突矛盾较深,心中郁结难平,一直难以达成调解意见。分管副院长曾检红在多次听取承办法官汇报后,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徐某表示家中正是农忙,没有时间到庭,曾检红副院长遂决定上门进行调解。
当一行人冒着“秋老虎”抵达徐某家的晒谷场时,徐某连称没想到,并表示之前心中还有疑虑,法院会不会因为合作社是当地的企业而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但是看到怀宁法院的法官会为了自己这么小的案件,多次做工作,现在还主动来家中时,心中的疑虑和郁结顿时烟消云散。在经过承办法官一番耐心地释法明理、讲解法律规定后,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即时履行完毕。